• 1、这篇文章的论点顾此失彼,不够周延。2、目前学术界通行的律师权利定义存在不周延之处,律师民事诉讼权利的定义也很模糊,因此有必要对律师民事诉讼权利重新定义。3、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由于外延上的不周
    zaoj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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